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2018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教考分离”,通过夯实基础、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创新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培训责任体系、培训教学体系、考试考核体系、信息管理体系、培训执法体系,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强基础,培育发展培训市场
1、培育安全培训市场。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规划布局,着力培育符合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加强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按照“规范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督促、引导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培训,积极构建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
2、严格培训机构准入。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并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相关要求,经评估认定和安监部门报备后方可从事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机构要对照标准,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完善教学设施和办公场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培训教学各项工作开展。
3、严格参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门行政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要求,争取本级财政支持,规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参训率。坚持企业自培为主的模式,开展“三项岗位”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培训整体覆盖率。
二、提质量,完善培训教育体制
1、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安全培训机构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持续改善安全培训条件,规范教学、师资和档案等管理,严把参训学员资格条件审核关,严格依照培训大纲开展教学,如实记录有关培训情况,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行业自律,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2、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师资遴选。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扩充师资库,优化教师专业和年龄结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遴选一批专兼职教师进入师资队伍,并实现兼职教师资源共享。二是加强师资管理。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工种,选用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素质优良的师资,专(兼)职师资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三是促进师资交流。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观摩、专业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最新政策文件,根据年度监管重点、行业管理要求、区域产业结构和地区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专题培训;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针对企业岗位职责分工,培训内容上有所侧重,主要负责人以政策法规为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管理知识为主,其他从业人员以实操技能为主。加强各级安监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安监队伍能力素质。各地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网上培训新模式。
三、新措施,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1、创新考试报名模式。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全区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推进安全培训考试报名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依托市局培训考核信息系统,拓展新的功能模块,增加考试考核流转文书、考试制证数据分类汇总等功能,增加手持平板模拟考试终端,探索考场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建设透明、高效的考试环境。
2、推行电子合格证明。各地要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动宣传安全培训考核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自2018年1月起,全市统一启用安全生产培训专用电子印章,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明》,替代传统的“培训记录”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登录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直接打印加盖培训考核部门电子印章的PDF版培训合格证明。
四、严监管,强化培训专项执法
1、加大培训执法力度。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把安全培训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必查内容。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举报核查等形式,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着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安全培训不到位纳入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系统。
2、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从业条件,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是否健全、教学计划是否合理、培训档案是否齐全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