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及周边地区发生的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中的亡人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常安监﹝2018﹞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迅速组织宣贯落实,并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有关内容融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中。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相关规范要求修订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受限空间作业进一步完善岗位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企业受限空间排查情况汇总表》(见市局文件附件一),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区安监局也将在近期开展抽查工作,一经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严肃处理。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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