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已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12月6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办公室、区监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常新纪办发〔2018〕7号)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区安监局党组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轮次、分阶段、滚动式持续推进,着力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从2018年12月开始至2019年6月,在全局组织开展第一轮集中整治:12月初,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12月初至12月31日,深入开展调研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明年1月至5月,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开展整改纠正,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年6月,总结分析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二、整治重点
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详见附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第一轮集中整治按照以下时序进度推进:
1.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初)。区安监局党组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提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工作举措,督促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迅速部署开展,并将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举措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 调研排查阶段(2018年12月初~12月31日)。局党组对照集中整治内容,深入调研排查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于2018年12月24日前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期间,局党组对排查问题情况开展1次调研督导,推动排查全面深入。梳理排查重点围绕以下3个方面问题:
(1)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局党组集中梳理今年以来受理的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举报,对12月份以后受理的逐月梳理分析。配合区信访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集中梳理并提供今年以来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办理情况。
(2)推进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局党组集中梳理今年以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3)相关部门通报移交的问题。加强与党政办督查部门以及组织、宣传、政法、巡察、作风办、经发、农业、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环保、民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接收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共享监督信息,增强工作合力。
局党组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汇总后及时通报相关职能处室及直属单位纠正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纠正整改阶段(2019年1月1日~5月31日)。局党组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清单,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多轮次推进集中整治。在每一轮集中整治期间,要结合实际,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1)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2019年1月24日前,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将整改方案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班子成员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把关。
(2)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时序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2019年2月21日前,局党组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3)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整改纠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2019年5月24日前,局党组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中涉及政务便民服务事项的,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局党组集中盘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分析现状和发展态势,找出制度漏洞,加强长效监管;对发生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6月6日前,局党组将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1)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区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局党组通过月度抽查、季度普查等形式,对问题排查、方案制定、整改纠正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
(2)统筹规范专项督查。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等重点内容,同步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督查质效。
(3)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把贯彻落实区纪委区监委工作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察。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2. 严肃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和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严肃问责。
(1)注重深挖细查。在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问责处理过程中,以及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发现和查处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建立月报制度。集中整治期间,每月2日前,局党组将上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报送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3)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3. 推动标本兼治。局党组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找出制度漏洞,完善具体规定,加强长效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1)坚持定期盘点分析。依托月报数据,每半年集中盘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分析现状和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2)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对发生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通过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3)推动完善权力清单。局党组对每一轮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行为,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
局党组要结合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一步、从严要求,树好标杆、做好表率。
附件:1.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整治的“5个方
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任务分解表
4.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1
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 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
2. 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
3.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
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5. 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 “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
7. 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 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
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9. 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
10. 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
11. 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 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
附件2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着力整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重要指示不全面不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六个高质量”发展不积极不到位,特别是优化产业结构不坚决、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力、污染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二是在作风建设方面,着力整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查研究走过场、文件会议过多过滥、重复检查考核,以及阳奉阴违违规吃请、滥发津补贴福利和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周转房使用方面搞特殊、耍特权等突出问题。
三是在履职尽责方面,着力整治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精神不足、上推下卸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高质量发展,以及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消极应付、效率低下、庸懒无为甚至麻木不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
四是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着力整治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以及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等突出问题。
五是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着力整治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防范廉洁风险措施不精准、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附件3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任务分解表
时序进度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相关要求
动员部署阶段
(12月初)
1.研究提出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举措。
综合处
工贸处、危化处、职业健康处、执法大队
12月7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举措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综合处负责实时跟踪工作进度,全面掌握工作状况,按时收集汇总月报数据和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调研排查阶段
(12月初-
12月31日)
1.局党组对照整治重点,深入调研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
——
12月24日前将问题清单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梳理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
12月20日前反馈综合处汇总。
3.梳理推进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
4.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梳理接收移交的问题。
5.汇总梳理排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
12月24日前列出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反馈。
6.通报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纠正整改阶段(2019年1月1日-5月31日)
1.局党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019年1月24日前,将整改方案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班子成员将整改方案交由主要负责人把关。
2.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2019年2月21日前,局党组将主体责任清单抄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3.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整改纠正。
2019年5月24日前,局党组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涉及政务便民服务事项,向社会公示。
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
1.盘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分析现状和发展态势。
2.对发生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
3.6月6日前,将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4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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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存在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
完成时限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