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初,区政府下达了《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区安委会决定对2018年度各园区(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区安委会副主任担任,各成员由区安委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区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
二、考评单位
各园区(镇、街道),区经发局、商务局、人社局、城建局等11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上旬,园区(镇、街道)台账资料考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抽查企业安排见附件2,区相关部门考核安排见附件3。
四、考评内容
依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常新安〔2018〕6号)进行考核,考评指标和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事故项考核时间至12月31日)。
五、考评方式
对各园区(镇、街道)的考核采取“目标结果与监管过程、专项与综合、台账与现场、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1家企业。
对区级部门的考核采取分组集中汇报交流、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1.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积极准备相关台账资料,并于台账考核当日将自评表(附件4)一并上交。
2.企业现场考核将从所在地区被处罚企业中随机抽取,春江、罗溪此轮不安排现场考核,市安委会现场抽查考核结果将运用于本地区综合考核;
3.各考核小组应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区安委会审定和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安委会予以反馈和通报表彰。
附件:1.园区(镇、街道)台账资料考核安排;
2.园区(镇、街道)企业现场考核安排;
3.部门考核安排;
4.2018年度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
园区(镇、街道)台账资料考核安排
组别
考核组组成
考核时间
考核单位
园区(镇、街道)台账资料考核组
组长:童广武(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单正中(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区纪委监委、安监局、总工会、消防大队
联络员:刘勇电话0519-85585573
考核地点:区政府315会议室
12月27日
上午9:00
河海街道
上午10:15
三井街道
下午1:00
薛家镇
下午2:15
奔牛镇
下午3:30
春江镇
12月28日
龙虎塘街道
罗溪镇
新桥镇
西夏墅镇
孟河镇
附件2:
园区(镇、街道)企业现场考核安排
现场分组
园区(镇、街道)企业现场考核组
区安监局
(现场组分两组同时进行考核)
一组
12月29日
上午10:30
1月2日
下午1:30
二组
附件3:
部门考核安排
部门考核组
成员:区纪委监委、安监局、总工会
考核地点:待定
1月3日
经发局、商务局、人社局、城建局、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附件4:
2018年度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
属地: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分
备注
1
实施一票否决
事故控制
2
压降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
3
落实监管责任
政府领导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4
压实重点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工贸领域专项治理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职业卫生领域治理
5
夯实基层基础
目标考核奖惩
制度体系
机构建设
诚信体系
示范引领
培训考核
安全投入
安全文化建设
应急体系
6
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