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各部门,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安管部门: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常州市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成效逐步显现。但执法力度仍然不大,执法总量仍然偏小,在打击非法违法方面依然存在宽松软问题,震慑作用和惩戒效应不够明显。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意见》(常新安〔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区安监局决定2017年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年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贯彻“两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瞄准重点,精准发力,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着力纠正执法上的宽松软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为攻坚对象,一手
抓监察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手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大幅上升,事前立案占比80%以上,事前处罚数额同比上升100%以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增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力争10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力争达到“零撤销”“零败诉”,实名举报核查率100%;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制度更加完善,执法人员培训率100%。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对监察执法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两法一条例”,把全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安、严格执法的轨道上来。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计划推行。认真编制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要根据产业结构、风险等级、事故规律等因素,结合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和监察执法等多种执法手段,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原则上2017年的计划检查数要同比增长30%,
并确保计划执行率100%,整改复查率100%。
(三)进一步强化事前执法。坚持预防为主,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结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和化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事前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特殊作业、粉尘防爆、外包项目作业人员等重点环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事前执法情况作为执法工作重要评价指标,对乡镇(街道、园区)事前立案处罚实施量化考核,原则上处罚起数不低于三起(滨开区不低于六起),并在年底对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单项考核。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的广度与深度。做到“七个必查”。即群众举报的必查、最近三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必查、回避执法,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必查、长期非法生产的必查、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必查、抗拒执法有令不止的必查、重大危险源必查。区、镇两级要汇集执法资源,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力戒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五)进一步加大事故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实行从重处罚。加强对事故整改情况的督查,对逾期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做到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严肃查处各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六)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评比行动。在系统内开展“三三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为法律树威、为监管立信、为企业明责的实际效果。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2016年为基本原则,用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来改变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困局,以重典强力遏制企业及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依法治安的良好局面。
(七)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利用多种媒体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要健全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区域内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定期曝光,做到打击一起,教育一方。
(八)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以“夯实基础,强化训练,打造一流安监执法队伍”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律法规条款解读、现场违法行为辨识、执法文书制作、处罚事项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贯穿全年岗位练兵之中,采取执法演练、现场比武、执法交流等方式强化训练,提高执法技能。
(九)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区级监察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并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园区)执法队伍建设。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取证行为,以《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处罚额度,持续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以规范机构设置、配备充足人员推动组织建设,以健全监察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定计划、加强业务培训推动业务建设,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惩戒机制推动廉政建设,确保年内区执法大队达到省规范化建设标准。
(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行监管监察人员全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有效融合。开展“示范式”观摩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年内,区安监局将定期开展区镇联合执法,并适时组织省内外执法学习活动。
三、实施步骤
执法年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执法行动和相关工作可同步或交叉开展。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对执法年活动进行总体规划,详细安排,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园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摸底排查有关情况和执法案源,为开展执法行动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1月)
按照执法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年度执法计划,合理安排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执法年活动台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区安监局组织对全区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2月)
认真总结执法年活动经验,将执法年行动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办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康发展,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创造条件。区安监局将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监局成立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单正中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处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指导、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
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执法年”
活动,切实把执法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内外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形成系统上下通力协作的良好格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思想发动到位,活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掀起执法年活动的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执法年活动的督查指导,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对活动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要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做好执法年活动考核评比工作,将执法年活动的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比重。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镇街道安管部门分别于3月、6月、9月底前上报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执法年活动总结上报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