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监部门,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企业对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2017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多措并举,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为目标,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辨识管控风险,专项整治突出问题,闭环管理消除隐患,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
一、强化意识,持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督促企业加强隐患自查自改。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等要求,以全员、全岗位、全班组参加为根本要求,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机制,并配套相应的奖惩办法,利用一切手段提高、调动员工发现隐患的能力和积极性。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在领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企业每一条隐患在发现到整改完成全过程各环节的实时跟踪,日益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化、自觉化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自查自改的能力水平和科学有效性。
(二)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的同时,不断提高企业对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覆盖人员全面、频次时间充分、计划实施到位,加强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确保受训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具备本岗位应具备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能力,认识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通过有效的考核方式,评估相关人员在生产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发现隐患、产生险情、发生事故各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风险辨识、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能力,考核未通过不得上岗。
(三)督促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组织评审、公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各环节,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切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企业事故初始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实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以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申报开展二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标准化到期换证工作,督促企业高度重视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行,全面推进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开展并通过二级标准化达标升级。
(二)有序推广专家诊断式服务和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参照去年对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检查的做法,对我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步开展安全生产专家诊断式服务,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诊断,进一步帮助企业寻找风险点及事故隐患,并促进企业整改完善,从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针对全区部分企业存在设备、设施相对陈旧、老化等问题,推动企业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全面排查风险点及安全缺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而降低风险至可接受程度。为此,准备率先在我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范围内推广开展相关工作。
(三)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诚信度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在征求市有关部门、行业专家以及企业意见基础上,已基本完成编制,并进行了试点。结合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运行要求,在2017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承诺、诚信评价和管理、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工作,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初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评分后,区安委会组织对企业的评分情况进行审核,划分诚信等级,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公布。
(四)严格督查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在我区危险化学企业已全面配置安全总监基础上,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着重督查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对安全总监是否具备任职条件、是否履行任职程序、是否承担总监职责进行重点考查和评估,对于应付交差、空设虚职、权责不清,总监未享受相应待遇,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总监制度要求的情况,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或重新任命符合要求的安全总监,确保安全总监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真管、能管、会管,从而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结合《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制度不规范、不健全、作业审批不严格、风险管控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找准动火、检修等事故易发和多发环节,强化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监管,细化动火作业的提级管理、提级审批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护措施,实现企业动火有效受控。
三、严格执法,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一)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工作统一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从严管理园区外化工企业,积极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强化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围绕2017年“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安排和年度执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在2016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随机抽查和定向督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处罚一起,震慑一批,尤其对在专项整治后,仍然拒不整改、死灰复燃等情况,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源头控制,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安全审查,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度的整体提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加强许可证换证核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四、稳步推进,科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快建设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一体化云系统平台。稳步推进新北区智慧安全监管一体化云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已有的安全监控平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完善滨江化工园区应急平台,建成涵盖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警预测、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应用物联网技术将企业危险化学品动态数量、安全监控系统中的温度、压力等参量接入平台,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二)持续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总局88号令要求的同时,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应急救援能力基础上,推进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大、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援专家、装备和技术储备,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