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区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主题,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化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紧扣“一条主线”。紧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各项工作举措。到2018年底,全区所有企业基本实现“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确保“三个100%”。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
(三)实现“五个提升”。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企业数量明显提升,原则上比上年度提升10%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明显提升,事前立案占比85%以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提升,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打击力度加大;执法质量效果明显提升,执法一家、规范一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执法能力、监管水平、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违法必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解决一般性检查多、执法少和行政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注重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促进企业自我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突出目标导向。立足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和现有执法条件,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导向,明确执法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区分轻重缓急,力求执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片面追求执法覆盖率。
(三)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客观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规范自由裁量,维护法律权威性、严肃性,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注重统筹协调。加强执法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综合治理,注重多部门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1.坚持监督检查计划导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员数量、企业现状、产业结构、装备保障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贯彻落实“双随机”检查要求,对重点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展一般性检查时,要随机抽取被查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计划实施过程定期跟踪,确保计划执行率100%,整改复查率100%。
2.突出安全监管执法重点。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执法,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涉爆粉尘、金属冶炼、有限空间、外包项目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建筑施工、“三合一”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加强对各园区(镇、街道)、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营造依法治安的氛围。
3.推进“一体化”执法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时一并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多、有新发职业病例、有信访举报事项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倒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管具体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双达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
4.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衔接,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制定案件移送制度和案情通报机制,强化执法权威,增强执法刚性,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探索事故前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二)注重监管执法工作成效
5.强化监管执法理念。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把小苗头当成大问题来解决,增强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彰显责任担当,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坚持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有效结合,对检查执法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严管重罚高压不减。对典型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增强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执法为主,严格执行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
7.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以《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规范执法调查取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严格执行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严格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实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全面描述违法事实、取证过程和方式、因果关系、集体审议、法律适用及自由裁量等。规范执法装备运用,推行通过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8.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依法治安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健全“回头看”制度,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完善暗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制度,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果。
9.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加大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力度,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纳入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区政府法制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导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及时发布监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监督执法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0.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令不止、抗拒执法、拒不整改的恶劣行为,横向联合相关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实施综合执法。严肃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1.增强监管执法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界定部门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防止互相推诿,消除监管盲区;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执法合力。推进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深化基层安监机构委托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春江镇、孟河镇进行综合执法指导。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推动各相关部门在资质许可、职业准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等方面依法对其予以限制或禁止。
12.加大监管执法保障。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行政执法机构的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新北区安全监管一体化云系统,保障监管执法需要。探索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
1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多频次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开展文字录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装备使用演练等系列技能竞赛,形成“学法规、练技能”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执法检查手段技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组织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学习先进地区执法经验和做法,破解执法难题瓶颈。以全国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识和执法服装为契机和动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注重礼仪规范,秉持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执法先进典型,树立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和权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园区(镇、街道)、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按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各园区(镇、街道)、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落实。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提升年活动,切实把执法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做好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执法检查、督查,营造执法的氛围、树立执法的权威。要把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以执法推动监管工作落实,以执法检验监管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通报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监管执法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并组织专项考评,对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效果、执法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顶真碰硬、执法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报送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形将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氛围营造。全区上下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