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城建局、党政办(应急办)、宣传统战部、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共6个部门和单位。
区城建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城建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