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③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必须书面提出,否则招标方视为投标单位认同该招标公告所有内容条款和资审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