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巩固国家卫生镇除害消杀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蟑螂密度,预防虫媒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和常新爱卫【2017】7号《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灭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1、全镇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2、全镇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
二、灭蟑时间
8月1日~8月31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
三、灭蟑药物
根据区文件规定,灭蟑用药为无锡洛社卫生材料厂生产的飞彪牌杀蟑饵剂,每包8克,有效成分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灭蟑活动,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镇灭蟑工作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保证灭蟑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民众。
2.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防制是防制蟑螂的根本措施。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次灭蟑工作,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减少和消灭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灭蟑期间,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蟑居民户和单位在规定时间有效开展灭蟑工作,并做好药物发放登记和灭效观察。同时,做好灭蟑宣传,在村、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安排人员做好“单位告知书”的发放工作。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除害药品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药品贮存、发放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检查,长效管理。镇爱卫办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灭蟑用药方法及安全用药的技术指导。在灭蟑活动期间,镇爱卫办要对宣传动员、药物发放及灭蟑效果进行检查,认真督促辖区内有关行业、单位和村(社区)积极开展灭蟑及环境整治活动,对蟑螂密度严重超标、不按规定开展灭蟑活动的要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确保我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落实。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