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村(社区):
现将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常新食安委办[201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把具体实施情况的总结于2017年10月9日上报镇食安办。在中秋国庆值班期间,如有突发或重要情况请及时与镇食安办联系。
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常新食安委办[2017] 10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市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旺盛,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阶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监管责任,增强协调配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保证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 加强监管
各单位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环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集中区等为重点区域,突出生产大宗节日食品的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以及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以月饼、乳制品、保健食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大力整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和后续处置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彻底予以处置,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特别要强化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监管,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大宣传 正确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橱窗等多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健康饮食;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监控舆情 严守岗位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应对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严格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遇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对于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区食安办,联系人:沈沉、杜宁,联系电话:85122939。
常州市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常州市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