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镇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等实际,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完成率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三、编制原则
在全面覆盖、相对侧重的原则下,综合分析我镇产业特点、功能布局、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下列对象作为检查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最近3年内事故发生单位、有限空间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等重点企业。
四、检查数量
2018年,镇安监局有安全生产监管人员7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镇安监局受委托执法人员的90%纳入计算比例,故2018年各类工作日计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1750,计算方式如下:
1.需要纳入计划的总人数:7×90%=7人
2.每人全年实际工作日:(365-52×2-11)=250
3.总法定工作日:250×7=1750
(“52”为全年有52个周末,共104日;“11”为法定节假日天数。)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630,计算方式如下:
1.从事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配合事故查处等工作所需工作日:90×7=630
(三)非执法工作日:850,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年休假总数:2×5+3×10+2×15=70
(应休假期为5日的共2人,10日的3人,15日的2人)
事假病假:5×7=35
出差培训:5×7=35
党群活动、指导村(社区)、宣传教育、其它工作:30×7=210
值班:250×2=500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270,计算方式如下:
1750-630-850=270
(五)应检查单位数:
按至少2人共同执法检查计算,全年应当列入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为:
270÷2=135家,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计划提高10%为150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五、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
3、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制作复查意见;
4、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安监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具体工作措施,灵活掌握,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安排,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监督检查必须严格、规范,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情况应当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做出相关处理措施。
(三)规范程序,强化考核。要规定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年度对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
附件:孟河镇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