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省、市、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孟河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功伯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波 副镇长、综合执法局书记、局长
成 员:毕锦洲 副镇长、农村工作局书记、局长
石青华 副镇长、社会管理与社会事业局书记、局长
郑黎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月莲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徐 冰 党委委员、城镇建设与管理局书记、局长
邵春燕 党政办公室书记、主任
徐 伟 经济发展局书记、局长
秦 勇 财政与资产管理局书记、局长
张文君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建坤 国土资源局孟河中心国土资源所书记、所长
陈 欣 市场监督管理局孟河分局局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华鑫、张文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1名同志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联络员。各村(社区)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