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有序发展,更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2017年全区已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镇农村工作局、镇综合执法局、国土所相关人员。
二、检查内容
2016年、2017年相关镇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内外业结合,村(社区)自查,镇抽查的方式。
四、检查时间
各村(社区)在5月25日前完成自查,镇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检查准备。各村(社区)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对2016年、2017年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开展自查,对报备项目逐个填写自查表(附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项目备案总体情况、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经村(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镇检查组。
2.外业抽查。本次检查将对2016年、2017年备案项目外业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改变建筑结构、改变用途、超规模建设等情况。
3.本次内外业检查所形成的自查表、自查报告等各类图文资料仅供内部参考,不得外传。
附件:新北区孟河镇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自查表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陈锴,1386121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