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
为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在我镇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织动员全镇适龄健康职工参加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对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人数要求,组建一支启动及时、血型平衡、数量稳定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以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出现季节性缺血时,医疗急救用血拥有可靠的血液来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无偿献血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接受应急献血任务。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接通知后对照献血任务进行动员,重视并统筹协调我镇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组建工作。为加强考核,镇政府将把各单位完成献血任务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得力,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宣传不到位,任务不完成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年终不得参与集体评先评优。对身体健康且能参加无偿献血而不愿参加者,各级组织不得将其评为先进个人和授予其他荣誉。
(二)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形式多样地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保证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献血工作,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民警、教育、医务工作者、事业单位成员要带头献血,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领群众,全面完成献血任务。
(三)精心组织
根据常州市血站通知,确定我镇8月5日(星期一)上午7:30在罗溪镇卫生院六楼会议室组织献血。各单位按照镇下达的任务在7月31日(星期三)前将参加献血人员名单报镇社会事业服务和保障中心民政管理科(罗溪镇为民服务中心8号窗口)。联系人:徐丽涛,联系方式:83405006,并于8月5日组织人员准时参加体检献血。为鼓励无偿献血,各单位可给予献血者适当时间休息。
附件:1.罗溪镇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人数及任务安排表
2.罗溪镇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
3. 无偿献血须知
4. 献血注意事项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附件1
罗溪镇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人数及任务安排表
应急队
伍序号
单 位
参加体
检人数
保证献
血人数
备 注
1
党群办公室
4
2
监察审计室
3
财政分局
企业服务中心
5
建管办
6
城管办
12
7
农业服务中心
8
政法综治中心
9
社会事业服务和保障中心
10
环安中心
11
航服中心
畜牧兽医站
13
动迁安置办
14
新航建设
15
物管办(新航物业)
16
派出所
17
罗溪卫生院
18
汤庄桥小学
19
罗溪中心小学
20
罗溪中学
21
汤庄桥幼儿园
22
罗溪中心幼儿园
23
青莲社区
24
王下村村
25
龙珠山村
26
窑丼村
27
汤庄桥社区
28
高巷社区
29
邱庄村
30
温寺村
31
空港社区
32
罗墅湾社区
33
溪南社区
34
鸦鹊村
35
豪爵铃木
38
36
常林股份
37
新泉股份
合计
253
164
附件2
罗溪镇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无偿献血须知
无偿献血政策: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是减少和杜绝血液性疾病传播、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是有关级别文明单位年度复审和申报的重要条件之一。为鼓励公民积极献血,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凡在江苏省内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未满800毫升的,其本人享受三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在江苏省内无偿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公民,本人终身免费享受无限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无偿使用献血者等量的医疗用血。
附件4
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献血时务必带好身份证,曾经献血者带好献血证,以便登记和查询检验结果时使用;
2.有传染病史、一周内患过感冒、妇女月经期不能参加献血;
3.献血前一天不宜熬夜,要保持充足睡眠、绝对禁酒,当天的早餐不要吃肉、鱼、牛奶、蛋类、豆制品及油腻食物,以免影响血液质量,造成血液浪费。可吃些稀饭、实心馒头等清淡食物,切忌空腹献血;
4.献血后当天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活动,要保持针眼处的清洁,以防局部感染。如献血后针眼周围出现青紫现象,过几天就可以自然消退,必要时可以热敷。献血后多饮水,可适当增加一些营养,如瘦肉、蛋类、豆制品、瓜果、蔬菜等,切忌暴饮暴食,以免消化不良;
5.为减少临床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提倡一次献血量为300毫升或4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