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45号
案件名称
常州健瑞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健瑞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2670962276W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才夏
处罚结果
1、处罚款350000元整(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9年4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