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02号
案件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免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69523694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锁华
处罚结果
免予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月9日
处罚截止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