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11号
案件名称
陈武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武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626197606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
2、处罚款3000元,合计39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2月27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3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