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2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奔牛蓝姐无水蛋糕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泡打粉;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奔牛蓝姐无水蛋糕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5825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601111972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小兰
处罚结果
1、没收泡打粉1袋(50克/袋);
2、没收违法所得7元;
3、处罚款11000元。
罚没款合计11007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2月2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3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