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34号
案件名称
唐峰未领取营业执照生产、加工豆制品案
处罚事由
未领取营业执照生产、加工豆制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唐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626197003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2250元;
2、处罚款12000元,罚没合计1425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4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