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3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发盛明都超市加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免于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发盛明都超市加盟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PCHXA5A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10219751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小强
处罚结果
免于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9年5月31日
处罚截止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