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4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安龙阮娟火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安龙阮娟火锅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729KX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825196308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阮俊安
处罚结果
1、没收“海天酱油鲜味生抽”(生产日期为20170617,保质期18个月)1桶;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4月29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1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