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1号
案件名称
倪海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处罚事由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倪海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925198307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6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6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