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00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罗溪婧舞飞扬服装厂虚假宣传案
处罚事由
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罗溪婧舞飞扬服装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NX0EM9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葛文俊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月9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月2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