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84号
案件名称
江苏德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处罚事由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德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91460589L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0703197205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建新
处罚结果
1、处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8月13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8月2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