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00号
案件名称
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586620564Y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4228231981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卫霞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8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9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