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20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爱丽雅饰品店销售假药案
处罚事由
销售假药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爱丽雅饰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021984060*****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洁红
处罚结果
2、没收违法所得42元;
3、罚款人民币31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2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