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87号
案件名称
钟美燕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商家购进食用盐案
处罚事由
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商家购进食用盐
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销售的食盐。
处罚依据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钟美燕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60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中盐”牌精制食用盐8袋。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2月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2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