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08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富恒车辆配件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富恒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KQQ8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809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姚恒松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
2、处罚款78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6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6月2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