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09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黄伟建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生态板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合格生态板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生态板;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黄伟建材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5918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111971030*****
法定代表人姓名
潘惠芬
处罚结果
1、没收不符合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标准的昌丰牌生态板(莫克布纹)36张;
2、处罚款2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53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6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7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