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40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皖苏便利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处罚事由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皖苏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Y6REU0L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12719680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玉春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4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7月1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7月2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