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4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微云网络技术服务部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微云网络技术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WNRMA9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俊通
处罚结果
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5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7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8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