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61号
案件名称
常州金启化工有限公司
从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事由
从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BQ2P7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华芳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8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9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