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62号
案件名称
常州湘南化工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侵权商品;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湘南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正轩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库存的196包“方圆钛白”牌型号FA-101钛白粉;
3、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8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9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