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68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薛家缘旺副食品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处罚事由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薛家缘旺副食品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XJFW90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10811971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方成根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罚款人民币354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9月5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