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16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处罚事由
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690794273R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洪亮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改正;
2、处罚款3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2月2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3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