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44号
案件名称
常州联凯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柴油机案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柴油机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柴油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联凯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K1206043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贤春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单缸柴油机2台;
2、处罚款20000元;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元。
罚没款合计2006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4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