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9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格宇车辆配件厂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格宇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51892969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1119197210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建平
处罚结果
处罚款7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7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8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