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1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春江静波日用品超市销售检验不合格的冰棍案
处罚事由
销售检验不合格的冰棍
处罚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以及《常州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春江静波日用品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P2XA65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325011990070*****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静波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0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0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