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17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奔牛苏玖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种类
免予处罚。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奔牛苏玖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KKBK2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缪俊花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0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0月3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