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2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北辰饭店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北辰饭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NDQ4T4H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魏小辉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56元,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1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