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38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业余军体学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业余军体学校
行政相对人代码
1232040046728908X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罗军
处罚结果
1、没收标有“园宝邮”牌、规格为27.75kg/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保质期为3个月的宝应大米16袋;
2、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2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