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4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华兴副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华兴副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4590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邓明洋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没收标有“日盛食品”牌早茶糕1袋和标有“龙之典”牌灯芯糕1袋。
2、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2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