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当处字〔2019〕1400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孟河川坝子火锅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处罚事由
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
处罚种类
1、警告。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孟河川坝子火锅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12320408MB0046164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831994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柴俊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5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1月2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