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当处字〔2019〕2100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原大人家餐饮店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处罚事由
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消毒不合格
处罚种类
1、警告;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原大人家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XJ3N4XF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龙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月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月1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