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30日
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修订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区妇幼健康水平,保障二孩政策全面实施,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根据国家《关于推进2017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6〕17号)和江苏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贯彻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在全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区,强化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主要内容
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主要包括10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落实政府职责;二是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三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五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六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七是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八是全面实现任务目标;九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是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重点要着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镇村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和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80%以上;要改革妇幼健康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扩大妇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要加强产儿科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推进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双向转诊机制建设,健全急救转诊程序,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健全母婴安全保障机制;要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切实落实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妇女儿童健康安全保障和重大疾病防治;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改善环境条件,优化服务流程,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均等化和生命全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
通过示范区创建,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使各项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有新的提高: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婴儿死亡率≤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出生缺陷发生率≤5‰,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综合满意度≥95%。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全区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对创建标准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开展创建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做好创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单位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进一步推进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对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评估标准,组织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三)市级评估验收阶段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市级评估。
(四)省级评估阶段。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各创建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常州市新北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创建工作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创建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区妇幼健康服务相关工作的考核验收;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妇幼健康服务的监督管理和制度管理,发挥社区计生优势,组织做好妇女病普查工作,同时做好免费婚检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设备设施和保健人员配备,搞好制度建设,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托幼机构检查任务。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免费婚检、孕前优生检查、妇女病普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宣传和落实,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等迎检工作。
(三)对照标准,推动创建。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并建立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创建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区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督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区创建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强化社区卫生、妇幼健康计生机构服务与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规范妇幼健康各项服务标准,有效提升全区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附件: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2017版)常新卫健[2019]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