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干部双向交流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局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干部双向交流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干部双向交流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双向交流干部的考核管理,推进双向交流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调动交流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关于选派青年干部双向交流的通知》(常新卫健委〔2019〕11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双向交流干部的管理,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干部队伍建设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注重长期系统培养、择优统筹配备、严格监督管理。
二、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个人记实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双向交流人员,共20人。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坚持以德为先,主要考核交流干部在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维护团结、服务基层、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各接收处室(单位)应明确交流干部岗位具体职责和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交流干部岗位职责说明书”,在平时考核中进行岗位对责。
五、考核期限
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
六、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包括平时考核、阶段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各占50分。
(一)平时考核(50分)
1.平时考核是对交流干部一贯表现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平时考核按照固定周期(季度)记载。
2.交流干部需将每周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情况等填写在《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双向交流干部工作记实本》上,记实本由本人留存,每季度末由接收处室(单位)统一收齐作为平时考核评鉴后返还。
3.各接收处室(单位)带教老师和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根据被考核交流干部的出勤、工作纪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对交流干部作出评鉴,确定平时考核得分并签字存档。
(二)阶段考核(50分)
阶段考核分半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主要以民主测评、个人展示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参加考核的交流干部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
2.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业绩较突出的交流干部中产生。平时考核中有一次季度得分在34分及以下的,其年度考核就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3.考核优秀的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考核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一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核实、建档归档等工作。各接收处室(单位)具体负责双向交流人员的平时考核与管理工作。
(二)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各接收处室(单位)要加强对交流干部的监督考核,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他们在交流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派出单位要主动与接收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切实消除交流干部的思想顾虑,增强交流干部归属感,全力以赴地投入新岗位工作。要防止出现派出单位管不到,接收单位不敢管、管不严的情况。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接收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不许变通执行考核结果。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 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双向交流人员岗位及职务安排表
2. 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双向交流干部工作记实本
3. 平时考核评鉴表
常新卫健委[2019]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