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常卫基妇[2018]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14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年度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蔡 青
副组长:常 青、刘 江
成 员:赵敏娟、薛 辉、高 娟
二、评估标准
《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见附件)
三、评估方法
采取听汇报、看现场与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评估时间和单位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9月11日
孟河实验幼儿园
孟河实验幼儿园(富民园区)
9月12日
孟河实验幼儿园(石桥园区)
小河中心幼儿园(东六园区)
9月16日
薛家凤凰湖幼儿园
雅居乐星河湾幼儿园
9月17日
百丈中心幼儿园
春江幼儿园
9月18日
安家中心幼儿园
新魏幼儿园
9月19日
小河中心幼儿园
新华幼儿园
9月20日
孟河中心幼儿园
西夏墅中心幼儿园
希各有关单位在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做好准备工作,迎接评估。
附件: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9月5日
常新卫健[2019]66号联合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