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
坚持科技兴农、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加快实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
(2)研究制订全区农副业经济(包括粮食、油料、林果、蔬菜、园艺等种植业,畜牧、家禽、水产等养殖业及加工龙头企业),水利农机(包括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防汛防洪、农业机械化)以及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
(3)研究制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济体制
改革方案,制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坚持科技兴农发展战略,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
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良种的引进、培育、新型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推广。
(5)实行农副业的标准化生产,按国际、国内有关规则组
织生产和管理,并按产业技术标准进行,对种籽、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质量进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名优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指导和申报。
(6)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负责对全区动物防疫、检
疫,依法履行畜牧兽医行政职责;承担渔政、渔业、渔港等监督管理,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7)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包
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节约用水和《取水许可证》制度。收缴水资源费,负责全区水利建设、河道整治、泵站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对工程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承担全区防汛日常工作,保护和管理长江大堤等防汛设施,改善水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节水灌溉,加强为农服务。
(8)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承担全区农业机械特别是新型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作业的调度,负责对全区拖拉机手的培训和拖拉机验审。
(9)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建各种专业协会,并开展活动,稳定土地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搞好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各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实行村务公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和加强所属基层站所的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区农业局(水利局、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区委农工办)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计财处、农林处、水利农机处、农经处、畜牧水产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单位性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新北区农业局本级、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区农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推进农业三产融合,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改善民生,加大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力度,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创农业农村水利发展新局面。
(一)以建设三产融合先导区为契机,发展高质量的现代农业。
1.深入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按照“一年有规划、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创新产业融合方式、推动主导产业集群高效发展、切实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形成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积极推进三产融合主体培育。积极培育具有引领优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其在推动区域产业链条延伸、农业功能拓展、区域品牌协同打造、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发挥优势和作用。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培育,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我区的区域公共品牌,统一农产品标准、包装、销售等,实现抱团打造品牌,打响我区农产品品牌。
2.深入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一是全力抓好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完成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县的建设任务和全区“263”目标任务。二是全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药零增长工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色综合植保技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全力抓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和H7N9流感防控、美国白蛾监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四是全力抓好畜牧发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美丽牧场”创建工作,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体系并运行。
3.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创新。积极主动与科研院校开展对接,一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促进我区主导产业的布局优化和特色产品的提档升级;二是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开展精准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和平台,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发挥农业科研院校资源优势,围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四是发挥我区现代农业人才引育政策优势,鼓励科研院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区创业、就业,推动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4.深入推进创安成果巩固提升。继续深化创安氛围营造,以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化追溯和规范化执法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高地。一是大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地方政府申报绿色食品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自觉按标准化规程生产,逐步提高我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比重;二是着力提升网格化监管水平。以“全员、全域、全程、全民”四全监管模式为手段,以镇、村农产品质量监(协)管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进一步加大省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确保追溯企业应用比重达40%以上;四是深化农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农产品质量分级管理制度,突出红黑名单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平台,营造社会齐抓共管、多方共治的氛围。
(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建设高质量的美丽乡村。
1.深化农村改革机制。一是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1号文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乡村振兴战略跟西部崛起、美丽乡村建设、网格化治理、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统筹考虑,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扎实推进。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变为股民或社员,明晰产权,明确资产存量和成员资格,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的稳定。三是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在放活土地经营权上做好文章,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优化失地农民保障政策。在初步形成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研,集中讨论实地测算,优化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方案,使方案既能解决失地农民保障的问题,又能切合新北区财政资金及前期保障的实际情况。
2.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一是促进农民增收。坚持把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途径、多措施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开展低收入户帮扶,全力落实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壮大村级经济。针对扶持农村(社区)造血功能,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申报市级项目,鼓励村(社区)尽快形成造血功能。同时鼓励各镇开展村村、村企结对工作,借助机关、村、企业在政策、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指导结对村最大限度的利用好现有资金、资产、资源,形成可持续增收的方法。三是规范“三资”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组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两个文件精神,结合新一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升级管理,用现代化的管理促进村级集体减负增收。
3.加强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农业保险全方位覆盖。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高效实施农业保险、农户家庭财产保险工作,实现农村农业保险的全方位覆盖,更好的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安居服务。二是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积极落实新一轮新北区美丽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春江镇青城村3组-9组和钟家、西夏墅镇梅林村夏家和东南村韩村、孟河镇小黄山村十圩埭、奔牛镇东桥村史陈家村6个美丽乡村试点的创建工作。三是阳光扶贫精准到位。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扶贫政策,积极构建“阳光扶贫”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并对接省市扶贫政策,确保到2019年底我区低收入建档立卡户全部稳定脱贫。
(三)以治水护水节水为重点,发展高质量的水利事业。
1.强化河长履职,全面落实全域治河重点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各级河长再动员、再指导,发挥河长总牵头、总协调、总指挥、总督办作用;加大对镇(街道)督查考核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密切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日常河道长效管护,增加河道保洁频次,确保河岸河面整洁;同时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长效管护水平。强力推进河道“三乱”整治工作,确保年内不出现新增违建,全区河道乱垦种、排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加强沟通协调,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土地手续完成批复后,我区2019年将全面实施新孟河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执行履约考核办法,按时序进度完成河道工程、跨河桥梁、水系调整、征地拆迁、专项工程等建设任务。同时做好长江崩岸治理、老桃花港工程一期、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项目、浦河一期增补工程、2018年小农水项目验收等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重视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生态保护,深化节约用水举措,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督促水功能区达标整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二是全力组织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采取截污控污措施,取缔非法排口,彻底杜绝河道乱排乱放现象。三是加快水源调度,做好农村河道沟塘清淤工作,推进河道生态补水,提升河道水环境容量。四是落实薛家镇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疏浚河道,沟通水系,建设生态型挡墙,改善水环境。五是科技探路,继续采用新科技、新技术,试点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4.注重水价改革,认真做好农业用水节水工作。随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多变,需要有“啃硬骨头”的决心和毅力,方能取得成效。一是建好改革台账。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资料,做好年度改革实施计划,制定改革线路图和时间表,细化改革内容,明确相应责任单位,加强对我区改革工作的统筹推进;二是推广节水技术。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管道灌溉、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2019年计划落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0亩;三是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由区水利局作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的审批主体,向各镇农业用水户协会发放农业用水取水许可证,严格取水审批管理,加强农业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强化监督考核。结合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以问题导向激励各镇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5.增强防汛能力,提高防汛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防汛意识。提高防汛队伍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基层群众的防汛知识宣传,避免坐等救援、无理上访等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快防汛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化资源。加快推进铁路道口工程信息化改造、江苏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与新北区防汛信息化工程进一步进行整合,并在同一平台的基础上,完成与省、市信息化平台的接入,实现省、市、区、镇的信息联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式.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042.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25.48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相对减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042.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605.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8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01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7 万元,增长17.46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1437.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6.47万元,减少25.67%。主要原因是上年农业项目推进完成目标任务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17042.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2.公共安全(类)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94万元,减少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4.卫生健康支出82.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减少10.4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5.城乡社区支出374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379万元,减少66.36%。主要原因是根据功能科目的要求本年度资金调整。
6.农林水支出11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718.09万元,增加102.29%。主要原因是根据功能科目的要求本年度资金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290.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28.54万元,增加79.2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8.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143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的延续性。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3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1.51 万元,减少6.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公用经费打九折。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5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1.2
万元,减少9.48 %。主要原因是没有把上年的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7042.6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58.46 万元,占 69.5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7 万元,占 21.99%;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1437.23 万元,占8.43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042.6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32.96 万元,占 11.93%;
项目支出13572.5 万元,占 79.64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1437.23 万元,占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05.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0.99 万元,增长2.4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重点工作。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60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0.99 万元,增长2.4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重点工作。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4万元,减少3.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7.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4万元,减少20.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农业科技创新、农机专项等支出。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7万元,增加46.81%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的调整导致数据变化。
(六)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38万元,减少10.0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打九折。
2.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65.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95万元,减少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3.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减少4.59%。主要原因是病虫害控制费用增加。
4.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0万元,减少79.74%。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代码的调整导致数据变化。
5.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支出1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万元,增长164.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置项目经费。
6.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18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7.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支出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8.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1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9.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支出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0.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1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1.水利(款)防汛(项)支出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2.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3.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19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4.农业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5.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134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5万元,增加876.45%,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上年此款项纳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9万元,减少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的人员预算不在此预算范围内。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此款项纳入行政运行预算。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68.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此款项纳入行政运行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2.9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52.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保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80.5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858.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01 万元,减少1.54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专项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2.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52.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保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73 万元,比上年预减少5.17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人数会议预算减少。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5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37 万元,主要原因杜绝铺张浪费,规范支出培训费预算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7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7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专项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农业科技创新、农机专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4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旱专项、长效管护专项经费、畜禽养殖环境长效管理、检疫、监测、监管专项经费、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体系建设。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5.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0.38 %。主要原因是:参公单位人员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11.89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54.89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542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1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3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250万元。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