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通江中路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5101005)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三井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创新监督方式,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纵深发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围绕增强公开实效,我街道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由党政办、政法综治中心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答复群众反映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责任落实、监督落实。同时,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培训会部署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各项监督,确保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我街道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狠抓内部体系建设,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门户网站、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8年街道门户网站累计更新信息1237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数8篇;在线调查3篇,热点专访263篇;公众微信57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三井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三井街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三井街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操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我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的运行,培训交流、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并注重制度执行,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